• 2023 04.05
    我院拟于4月6日15:00开通一志愿及调剂志愿复试考生复试资格审查材料上传,请各位考生按照《上海电力大学电气工程学院2023年研究生远程网络复试考生操作指南》要求于4月6日20:00前上传。注意事项:1.请考生登陆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学信网)“研究生招生远程复试系统”选择“上海电力大学**学院-学科代码专业名称(全日制/非全日制)”考试条目进入“确认准考信息”及“上传材料页面”。2.如上传材料不符合学校要求,材料有可能被退回修改,需重新修改并提交,请考生提交材料后,随时关注后续进展。3.规定时间内未提交材料者及审核不通过者,将不得参加复试,并视为自动放弃复试资格。4.请务必按照相关提示及要求提交清晰的原始材料照片;考生须保证资格审查所有上传材料的真实性,入学报到时我校将复核相关证件、材料的原件,一经发现弄虚作假者,取消入学资格。同一个面试考场要求的所有必填材料都添加后,方可点击【提交】按钮提交至学校审阅。材料一旦提交,不可修改。附上传材料清单:①初试准考证、有效居民身份证件原件;身份证材料上传中,除身份证正反面照片外,另需上传一张考生本人手持身份证拍摄的照片,具体要求见附图:附图:
  • 2023 04.05
    我院2023年非全日制研究生复试选用远程网络复试平台为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学信网)“研究生招生远程复试系统”(主选平台)和腾讯会议(备用平台),复试前考生须提前学习、熟悉操作流程:请考生参照2020年版“学信网招生远程面试系统考生操作手册”:附件:学信网招生远程面试系统.pdf具体要求以本通知为准,请务必按我校以下要求参加远程网络复试:1.复试学生端需要的设备及环境要求①我校将采取双机位面试,请考生提前准备好远程复试所需的硬件设备:用于面试设备(主机位):1台具备网络远程视频复试功能的笔记本电脑或台式机电脑、高清摄像头、麦克风和耳机;出于系统稳定性及操作便利性等考虑,主机位必须使用电脑,不得使用PAD或手机,复试过程中若发现主机位未使用电脑,学校有权取消该生复试资格。用于监控面试环境的设备(辅机位):1部智能手机;提前给设备充好电并外接电源,准备好拍摄位置及支架等;建议将手机设置为飞行模式并连接到无线网,以确保在考试过程中无电话打入。复试前按要求安装调试好设备。考生端两台设备开启摄像头,主机位自带摄像头对准考生本人,辅机位手机摄像头从考生后方成45°拍摄。要保证主机位屏幕能清晰地被
  • 2023 03.29
    各位考生:即日起考生可登录网页(https://yjszs.shiep.edu.cn/yjszs_xsb/)查询复试成绩(外语复试成绩已计入综合面试成绩中,故外语复试一列所有考生均为0)。我院已对复试专业课笔试成绩进行了认真复核。考生如仍对复试专业课笔试成绩有异议,可申请成绩复核。根据有关规定,成绩复核只核查考生答卷是否有漏评、加分错、登分错,不重新评阅答卷;复核结果只向考生提供所复核科目成绩总分,考生本人不得查阅答卷。申请复核复试专业课笔试成绩的考生,将本人填写的《上海电力大学2023年硕士研究生考试复试成绩复核申请表》(见附件)与准考证、身份证正反面照片一起于3月30日(星期四)9:00至3月31日(星期五)16:00,发送至邮箱:yjsfs2023@163.com,邮件标题及复核申请表命名为:成绩复核+准考证号+报考专业及代码+科目名称。学院将在收到邮件后,回复邮件确认。学院一律不接受现场复核和电话复核申请。未在规定时间内发送的邮件不予受理,由考生自行负责。若复核确认复试专业课笔试成绩有误,我院将在4月4日之前通知考生本人。若复核确认复试专业课笔试成绩无误,则不再通知考生本人,将
  • 2023 03.21
    电气工程学院研究生导师介绍(按姓氏字母排序).pdf
  • 2023 03.20
    各位考生:现场报到时收取以下原件复印件,请考生提前打印并按序装订!1.初试准考证、有效居民身份证件;2.本科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原件、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往届考生);高校教务部门颁发的学生证原件、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应届考生);3.加盖有公章的大学成绩单(学校教务部门或档案保管单位的公章均可);4.英语等级证书、科研成果、论文、奖状证书等(如有);5.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计划考生:除上述材料外,还须《应征公民入伍批准书》和《退出现役证》复印件。6.同等学力考生:下表相应材料复印件。注:以上复印件,如查验及复试过程中发现不符合报考条件或提供虚假信息的考生,将上报研究生院,一律不予复试、录取。上海电力大学电气工程学院二〇二三年三月二十日
  • 2023 03.20
    上海电力大学电气工程学院2023年硕士研究生复试录取办法为确保我院2023年硕士研究生复试工作公平、公正、科学进行,根据教育部《2023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教学〔2022〕3号)文件精神及上海市教委、考试院和学校相关要求,结合学院实际,制定本复试工作方案。一、指导思想和工作原则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全面落实党的教育方针,坚持综合评价、择优录取,严格规范执行招生政策,切实做好我院2023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工作。坚持综合评价、提升招生质量;坚持严格管理、确保公平公正;坚持以人为本、优化考生服务;坚持加强领导、确保安全平稳。二、复试组织工作1、我院成立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组,全面负责指导学院各学科的硕士研究生复试的开展、组织和录取工作。2、我院成立研究生招生复试工作组,负责本学院招生复试录取工作的组织实施。3、按照学科专业成立若干复试小组,负责具体组织实施考生的综合面试。每个复试小组由不少于5名教师组成,并设立组长1名。复试小组成员要严谨求实、办事公正、无直系亲属报考。4、我院对参与复试人员进行政策、业务和纪律等方面的培训,使其明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