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部全体师生:
为进一步加强校园视觉形象的统一管理,提升学校形象识别系统的规范性,根据《上海电力大学校徽、校标、校名及分支机构组合使用规范与色彩规范》(以下简称《规范》,详见附件),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自即日起,学部范围内所有宣传展示材料(包括但不限于教学PPT、宣传展板、印刷物料、新媒体配图、活动海报等)均须严格按照《规范》要求进行设计与制作,确保视觉标识的规范使用。
特此通知。
上海电力大学校徽、校标、校名、分支机构组合使用规范及色彩规范.pdf
上海电力大学校徽、校标、校名、分支机构组合使用规范图.zip
上海电力大学电气工程学部
2026年04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