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2023 09.27
    我院广大师生: 根据学生工作开展的相关需求和前期工作安排,我院团委学生会于近期开展临港团学事务中心夏季纳新工作。 经个人申请、资格审查、综合能力考核、面试答辩等环节,纳新工作圆满结束。现将2023年电气工程学院团委学生会夏季纳新临港团学事务中心结果名单予以公示(排名不分先后)。 公示期为:2023年9月27日至2023年9月30日。如有异议,请与刘紫薇老师联系,(杨浦校区)致远楼906,电话:18817335226。(一)临港事务中心团务工作组:10人序号部门班级姓名纳新批次1临港事务中心团务工作组2023022康明博23年夏季2临港事务中心团务工作组2023024崔芸朱23年夏季3临港事务中心团务工作组2023029常书琪23年夏季4临港事务中心团务工作组2023029刘语嫣23年夏季5临港事务中心团务工作组202302A李曦23年夏季6临港事务中心团务工作组202302J1何厚林23年夏季7临港事务中心团务工作组202302J2徐俪绮23年夏季8临港事务中心团务工作组202302W1杨昌豪23年夏季9临港事务中心团务工作组202302W2朱政羽23年夏季10临港事务中心团务工作组2
  • 2023 09.25
    为进一步加强电气工程学院学业辅导室组织建设和干部培养工作,增强学院学风工作团队力量,开展好学风建设系列工作,现开展新学期纳新工作,具体要求如下:一、学业辅导室机构设置1、综合管理部部门职责:负责制度制定、会议会务、工作材料、物品采购、经费报销、工作培训、人员考核、班级学风工作考核等工作。2、学业辅导部部门职责:负责班级学业辅导、线上线下课程辅导、学业咨询、学业沙龙、学业帮扶等工作。3、学风督导部部门职责:负责新生晚自习学风巡视、班级学风考勤、班级学风巡视、寝室学风巡视、考试考风巡查、学风典型案例等工作。4、学业发展部部门职责:负责班级学风主题班会、优良学风班级及个人评选、优良学风寝室评选、新生师长导航活动、新生同辈榜样活动等工作。5、网络宣传部部门职责:负责学风宣传工作、学风推送制作、会议活动新闻撰写、会议活动摄影拍照、线上学习系列活动、线上学习平台等工作。二、学业辅导室纳新职位①副部长(面向2022级)学风督导部,2名网络宣传部,1名学业发展部,1名学业辅导部,1名②干事(面向2023、2022级)综合管理部,人数不限学风督导部,人数不限网络宣传部,人数不限学业发展部,人数不限学业辅
  • 2023 09.23
    根据《财政部教育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退役军人部中央军委国防动员部关于印发〈学生资助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财教〔2021〕310号)的文件精神,根据《上海电力大学国家励志奖学金实施办法》,经过申请、审核、评审等环节后,现将我院2022-2023学年国家励志奖学金拟获奖人员公示如下。序号奖项学院专业班级学号1国家励志奖学金电气工程学院电气工程及其自动化202202J1202206352国家励志奖学金电气工程学院电气工程及其自动化202202J1202206943国家励志奖学金电气工程学院电气工程及其自动化202202J1202207774国家励志奖学金电气工程学院电气工程及其自动化202202J1202208225国家励志奖学金电气工程学院电气工程及其自动化2022021202206366国家励志奖学金电气工程学院电气工程及其自动化202202J1202208207国家励志奖学金电气工程学院电气工程及其自动化202202J2202209658国家励志奖学金电气工程学院电气工程及其自动化2022024202207419国家励志奖学金电气工程学院电气工程及其自动化20220242022075
  • 2023 09.22
    根据《财政部教育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退役军人部中央军委国防动员部关于印发〈学生资助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财教〔2021〕310号)、《教育部财政部关于印发〈本专科生国家奖学金评审办法〉的通知》(教财函〔2019〕105号)、《上海市普通高等学校本专科生国家奖学金和本专科生上海市奖学金评审实施办法》(沪学助〔2020〕24号)等文件精神,根据《上海电力大学国家奖学金实施办法》、《上海电力大学上海市奖学金实施办法》,经过学生申请、辅导员审核、年级初审推荐、学院答辩评审等环节,现将我院2022-2023学年国家奖学金、上海市奖学金拟获奖人员公示如下:序号奖项学院专业姓名1国家奖学金电气工程学院电气工程及其自动化胡邵程2国家奖学金电气工程学院电气工程及其自动化何慧丽3国家奖学金电气工程学院电气工程及其自动化石尚4上海市奖学金电气工程学院电气工程及其自动化张彦洁5上海市奖学金电气工程学院电气工程及其自动化(中外合作办学)蒋欣丘6上海市奖学金电气工程学院电气工程及其自动化许铭雨7上海市奖学金电气工程学院电气工程及其自动化李旭枫8上海市奖学金电气工程学院电气工程及其自动化沈怡吟9上海市奖学金电气工
  • 2023 09.21
    根据《上海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等五部门关于进一步做好本市毕业生相关就业补贴工作的通知》(沪人社规〔2023〕22号)《关于上海电力大学2024届本科毕业生求职创业补贴发放工作的通知》的要求,经过学生本人申请、学院材料审核,现将申领求职创业补贴学生名单公示如下:序号学号序号学号12019254911202009082202005621220200945320200627132020095042020063614202010065202007161520201038620200749162020105172020081617202020858202008251820202296920200848192017038710202009012020200666公示期为2023年9月21日-9月25日,公示期间若有疑问或异议请联系朱梦婷老师,办公室:致远楼908,联系方式:021-35303126,邮箱:zmt131420111@126.com。公示期间若无来电、来访、来函提出异议,将上报学校备案。电气工程学院2023年9月21日
  • 2023 09.19
    上海电力大学2023-2024学年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工作自6月开始启动,经学生个人申请,辅导员组织班级民主评议小组讨论评定,学院认定工作组审核认定,电气工程学院本年度共192名学生认定为家庭经济困难。认定结果已公示在临港校区能机大楼五楼B512走廊告示栏、杨浦校区致远楼一楼大厅。公示有效期为2023年9月19日至9月22日,公示期间若有疑问或异议请联系乔佳楠老师,办公室:致远楼908,联系方式:021-35303126,邮箱:shenqiqjn@163.com。公示期间若无来电、来访、来函提出异议,将上报学院及学校备案。 电气工程学院2023年9月19日
  • 2023 09.19
    各级团组织: 推荐优秀共青团员作党的发展对象(以下简称 “推优”),是党赋予共青团组织的一项光荣任务。为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二十大精神,保持和增强共青团的政治性、先进性、群众性,进一步规范和加强共青团“推优”工作,有效提升青年党员质量,根据《中国共产党章程》、《中国共产主义青年团章程》和《中共中央组织部、共青团中央关于进一步做好推荐优秀团员作党的发展对象工作的意见》《中国共产党发展党员工作细则》《共青团推优入党工作实施办法(试行)》等,结合我校实际,校团委将于近期在全校开展推优工作,现将我院“推优”具体事宜通知如下:一、推荐对象1.年满18周岁,具有我校在读学籍;2.已向党组织递交入党申请书,承认党的纲领和章程,愿意参加党的一个组织并在其中积极工作、执行党的决议和按期交纳党费;3.至少有一年以上团龄。二、推荐条件(一)基本条件:1.政治思想上先进。坚持以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认真学习宣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坚决维护习近平总书记党中央的核心、全党的核心地位,坚决维护党
  • 2023 09.18
    我院广大师生:根据学生工作开展的相关需求和前期工作安排,学院团委和学生会于近期开展团学夏季纳新工作。经过个人申请、资格审查、综合能力考核、面试答辩等环节,纳新工作圆满结束。现将2023年电气工程学院团委学生会夏季纳新结果名单予以公示(排名不分先后)。公示期为:2023年9月18日至2022年9月20日。如有异议,请与刘紫薇老师联系。电话:18817335226。(一)组织部:13人序号部门班级姓名纳新批次1组织部202202J1赵琦临港事务中心转正2组织部2022029丁羿凡临港事务中心转正3组织部202202W3臧璐妍临港事务中心转正4组织部2022021李明轩临港事务中心转正5组织部2022021方婧睿23年夏季6组织部202202W4叶曦元23年夏季7组织部2022025孙晴天23年夏季8组织部2022028王婧23年夏季9组织部202202J1李瑶瑶23年夏季10组织部2022023张政传23年夏季11组织部2022023付智鑫23年夏季12组织部2022029高合23年夏季13组织部2022029李文思23年夏季(二)团务部:8人序号部门班级姓名纳新批次1团务部202202Z
  • 2023 09.17
    根据《财政部 教育部 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 退役军人部 中央军委国防动员部关于印发〈学生资助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财教〔2021〕310号)、《教育部 财政部关于印发〈本专科生国家奖学金评审办法〉的通知》(教财函〔2019〕105号)、《上海市普通高等学校本专科生国家奖学金和本专科生上海市奖学金评审实施办法》(沪学助〔2020〕24号)等文件精神,结合我院实际情况,现就做好2022-2023学年国家奖学金、上海市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评选工作通知如下:一、奖学金奖金额度国家奖学金每人标准8000元国家励志奖学金每人标准5000元上海市奖学金每人标准8000元二、申请对象1.国家奖学金、上海市奖学金:我院本科三年级以上(含三年级)的学生具备申请资格。2.国家励志奖学金:我院本科(含第二学士学位)二年级以上(含二年级),且经2022-2023学年秋季学期认定为家庭经济困难的学生具备申请资格。3.同一学年内,同一学生只能获得国家奖学金、上海市奖学金和国家励志奖学金三项中的一项。 三、申请条件(一)国家奖学金、上海市奖学金的基本申请条件:1. 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2.热爱祖国,拥护中国共产
  • 2023 09.12
    我院广大师生:我院团委学生会根据学生工作开展的相关需求,进行了2022-2023学年电气工程学院“团学之星”、“部门之星”的评选。经个人申请、资格审查、综合考核等环节,评选工作圆满结束。现将名单公示如下:公示期为2023年09月12日至2023年09月14日。如有异议,请联系刘紫薇老师,联系方式:18817335226。团学之星姓名班级姓名班级张米纳202102Z王皓宇2021029胡宇薇2021381唐菲菲2021023李奕霏2021025蒋嘉文202102W3部门之星王福玲202102Z史一凡2021027毛炫栋202102D任明阳2021023林正202102Z邓杰2021029芦俊煒202102J2沈怡吟202102J1柯米年202102Z邵彤2021022杨铮202102J2陈丹晨202102W3王乐扬2021021董艺202102Z张逸飞202102W4周毅202102J2许铭雨202102Z石尚2021023张朝杨2021021褚伟杰202102Z黄威202102Z胡志钦202102Z臧晓鹏2021025项羿琳202102D李晨扬202102Z王唐盈202102Z陈天庥2
  • 2023 09.12
    为了全面贯彻国家教育方针,鼓励学生争优创优、开拓创新、勇于探索、积极实践,引导学生在知识、能力、素质诸方面协调发展,培养德智体美劳等方面全面发展的社会主义建设者和接班人,上海电力大学根据高等学校培养目标和学校实际情况,从2019年9月1日开始实施《上海电力大学本科学生综合测评办法》(以下简称“办法”)。电气工程学院根据该“办法”,结合学院专业特点、教学管理及学生活动等各方面情况,制订了《电气工程学院本科生综合测评实施细则》(以下简称“细则”),并在新生入学时进行了政策宣讲。根据“细则”第五条与第六条,现启动本科生综合测评工作。请全体2020级、2021级、2022级本科生,仔细阅读《附件1:电气工程学院本科生综合测评实施细则》及《附件1-1:电气工程学院本科生综合测评实施细则(合作办学)》《附件1-2:电气工程学院综合素质及创新创业评分细则》,于2023年9月13日前,将《附件2:2022-2023学年电气工程学院本科生综合测评个人打分表》交于本班核定小组负责人,并附上相关证明材料(电子版)。逾期不提交者,视为主动放弃本年度奖学金评审资格。班级核定小组将在年级评审小组的领导下,于9月1
  • 2023 09.07
    为了全面贯彻国家教育方针,鼓励学生争优创先、开拓创新、勇于探索、积极实践,引导学生在知识、能力、素质诸方面协调发展,培养德智体美劳等方面全面发展的社会主义建设者和接班人,根据《上海电力大学本科学生综合测评办法》,结合学院专业特点与教学管理、学生活动等各方面实际情况,制订了《电气工程学院本科生综合测评实施细则》(以下简称“细则”)。根据“细则”第五条与第六条,现启动“综合评分核定”工作,特将奖学金各评审机构及成员公示如下。一、电气工程学院综合测评领导小组构成如下组长:赵玲(党委书记)、李东东(院长)副组长:叶华刚(学生工作副书记)组员:李豪(党委纪检委员)、张志芹(党风廉政督察员)、吴晗璐(专职组织员)、王海思(专职组织员)、刘紫薇(学院团委书记)、程蓓佳(资助工作负责人)、陈非凡(学生代表)。二、电气工程学院综合测评年级评审小组构成如下2020级组长:芮超(2020级年级负责人)2020级副组长:乔佳楠、曲家瑶(2020级辅导员)2021级组长:郭超磊(2021级年级负责人)2021级副组长:安奕霖、缪晨浩(2021级辅导员)2022级组长:孙攀峰(2022级年级负责人)2022级副组
  • 2023 09.07
    为了全面贯彻国家教育方针,鼓励学生争优创先、开拓创新、勇于探索、积极实践,引导学生在知识、能力、素质诸方面协调发展,培养德智体美劳等方面全面发展的社会主义建设者和接班人,根据《上海电力大学本科学生综合测评办法》,结合学院专业特点与教学管理、学生活动等各方面实际情况,制订了《电气工程学院本科生综合测评实施细则》(以下简称“细则”)。根据“细则”第五条与第六条,现启动“综合评分核定”工作,特将奖学金各评审机构及成员公示如下。一、电气工程学院综合测评领导小组构成如下组长:赵玲(党委书记)、李东东(院长)副组长:叶华刚(学生工作副书记)组员:李豪(党委纪检委员)、张志芹(党风廉政督察员)、吴晗璐(专职组织员)、王海思(专职组织员)、刘紫薇(学院团委书记)、程蓓佳(资助工作负责人)、陈非凡(学生代表)。二、电气工程学院综合测评年级评审小组构成如下2020级组长:芮超(2020级年级负责人)2020级副组长:乔佳楠、曲家瑶(2020级辅导员)2021级组长:郭超磊(2021级年级负责人)2021级副组长:安奕霖、缪晨浩(2021级辅导员)2022级组长:孙攀峰(2022级年级负责人)2022级副组
  • 2023 08.23
    关于2023-2024学年电气工程学院团委学生会部门(主要)负责人换届名单公示我院广大师生:我院团委学生会根据学生工作开展的相关需求,于近期开展了2023-2024学年电气工程学院团委学生会部门(主要)负责人选聘,经个人申请、资格审查、竞聘答辩、综合考核等环节,选聘工作圆满结束。现将名单公示如下:各部门负责人综合管理部*负责人王福玲202102Z负责人卢昕皓2021028组织部*负责人董艺202102Z负责人周毅202102J2负责人张逸飞202102W4团务部*负责人褚伟杰202102Z负责人胡志钦202102Z负责人臧晓鹏2021025大学生素质拓展部*负责人任明阳2021023负责人林正202102Z负责人迪丽胡玛2021023志愿服务工作部*负责人芦俊煒202102J2负责人沈怡吟202102J1负责人柯米年202102Z社会实践部*负责人石尚2021023负责人邵彤2021022创新创业部*负责人杨铮202102J2负责人陈丹晨202102W3融媒体工作室*负责人王唐盈202102Z负责人葛坤瑶202102Z负责人张凌意2021022负责人李晨扬202102Z负责人陈天庥2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