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
09.16
现根据《上海市教育委员会关于下达2021年学生资助补助计划(高等教育)的通知(沪教委学〔2021〕32号)、《上海市普通高等学校本专科生国家奖学金和本专科生上海市奖学金评审实施办法》(沪学助〔2020〕24号)文件精神,根据《上海电力大学国家奖学金实施办法》、《上海电力大学上海市奖学金实施办法》、《上海电力大学国家励志奖学金实施办法》,将我院2021年国家奖学金、上海市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评选通知如下:一、奖金额度1.国家奖学金每人标准8000元。2.上海市奖学金每人标准8000元。3.国家励志奖学金每人标准5000元。二、申请条件(一)国家奖学金、上海市奖学金的基本申请条件:1. 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2.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3.遵守宪法和法律,遵守学校规章制度;4.诚实守信,道德品质优良;5.在校期间学习成绩优异,社会实践、创新能力、综合素质等方面特别突出。综合测评成绩排名和学习成绩排名均在评选范围内位于前10%,且没有不及格科目。(二)国家励志奖学金的基本申请条件: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2.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3.遵守宪法和法律